中國國際貨運航空有限公司貨物國際運輸總條件
董事長聲明 | 第一條 定義 | 第二條 制定依據和適用範圍 | 第三條 托運人的責任 | 第四條 貨物重量和尺寸 | 第五條 貨運單 | 第六條 貨物運費 | 第七條 貨物運輸 | 第八條 變更運輸 | 第九條 貨物交付 | 第十條 特種貨物 | 第十一條 包機運輸 | 第十二條 責任與賠償 |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 第十四條 生效、修改與解釋

第十四條 生效、修改與解釋

14.1 本條件自2009年1 月1 日起生效並實施。

14.2 如果本條件中的部分條款依據適用法律被確認為無效或無法履行,本條件其他條款繼續有效。

14.3 在符合法律和法規的前提下,我們可以不經預先通知修改本條件中的任何條款。但是,此修改不適用於修改前已經開始的運輸。

14.4 我們的代理人、受雇人或者代表無權變更、修改或者放棄本條件中的任何條款。

14.5 本條件由中國國際貨運航空有限公司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