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適用範圍
2.1一般規定
除本條件 2.2、2.4和2.5另有規定外,本條件僅適用於在客票上"承運人"欄內列明我們的名稱或者航空公司代碼的航班或者航段。
2.2包機運輸
如果是按照包機協議辦理的運輸,本條件僅適用於該包機協議或者包機客票條款中引用本條件的情形。
2.3代碼共用
在某些航班上,我們與其他承運人實施了"代碼共用",這意味著即使您定妥了我們的航班並持有載明我們的名稱或者航空公司代碼的客票,但是搭乘的可能是另一承運人運營的航空器。遇此種情形,在您定座時,我們會將經營該航空器的承運人告知您。
2.4法律的優先適用
本條件適用於我們提供的國際運輸,如本條件與我們的運價規則或者適用的法律相抵觸,則該運價規則或者法律優先適用。
如果本條件的任何條款與適用的法律相抵觸,則該條款無效。但是,本條件的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2.5本條件優先適用於我們的其他規定
除本條件另有規定外,如果我們的任何其他規定和本條件相抵觸,則本條件優先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