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旅客、行李國際運輸總條件
(2007年12月1日生效)
第一條 定義 | 第二條 適用範圍 | 第三條 客票 | 第四條 票價與稅費 | 第五條 定座 | 第六條 乘機登記與登機 | 第七條 拒絕與限制載運 | 第八條 行李 | 第九條 班期時刻、航班延誤及取消 | 第十條 退票 | 第十一條 航空器上的行為 | 第十二條 附加服務安排 | 第十三條 行政手續 | 第十四條 連續承運人 | 第十五條 損害賠償責任 | 第十六條 異議的提出時限 | 第十七條 其他規定 | 第十八條 生效與修改

第八條 行李

8.1 免費行李額

您可以免費攜帶一些行李,但須符合我們規定的條件和限額。有關條件和限額,可向我們或者我們的授權代理人查詢。

8.2 逾重行李

當您的行李重量超過免費行李額時,您需為超過部分付費。有關逾重行李的費率,可向我們查詢。

8.3 不得作為行李運輸的物品

8.3.1 您的行李(包括托運作李和非托運作李)中不得有下列物品:

8.3.1.1 可能危及航空器、機上人員或者財產安全的物品,比如在國際民用航空組織(ICAO)《關於危險物品航空安全運輸技術細則》和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關於危險物品運輸規則》以及我們的規定中列明的物品,特別是以下禁運物品:爆炸品、壓縮氣體、腐蝕性物質、氧化物、放射性或者磁化物、易燃、有毒、有威脅性或刺激性物質等,其他類似物品的詳細資訊可向我們查詢;

8.3.1.2被出境、入境或所經過國家的法律、法規或者命令禁止運輸的物品;

8.3.1.3我們認為基於以下原因不適合運輸的物品:由於物品的危險性、不安全性,或由於其重量、尺寸、形狀或者性質,或考慮到包括但不限于飛機機型的因素易碎或易腐物品。關於不得運輸的物品,可向我們查詢。

8.3.2 槍支、彈藥不得作為行李運輸,但是用於狩獵和體育運動的除外。用於狩獵和體育運動的槍支和彈藥,可以作為托運作李運輸。槍支必須卸下子彈、扣上保險並按我們的規定妥善包裝。彈藥的運輸應當按本條件8.3.1.1指定的ICAO和IATA的規定及出境、入境或所經過國家適用的法律、法規或者命令辦理。

8.3.3 在您的托運作李中,不得放置現金、珠寶、貴重金屬、電腦、個人電子設備、可轉讓票據、有價證券和其他貴重物品、個人需定時服用的處方藥、商業文件、護照和其他身份證件或者樣品。

8.3.4 如果在您的行李中夾帶了本條件8.3.1、8.3.2或8.3.3禁止放置的物品,我們對此類物品的任何遺失、損壞或政府對任何此類物品的沒收不承擔責任。

8.4 拒絕運輸的權利

8.4.1 對裝有本條件8.3所列不得作為行李運輸的物品,我們有權拒絕運輸,或在發現後拒絕繼續運輸。

8.4.2 如果我們認為該物品由於尺寸、形狀、重量、內容、特性,或出於安全、運作上的原因,或為了其他旅客的舒適和便利而不適合運輸的,我們可以拒絕載運。相關資訊可向我們諮詢。

8.4.3 行李應按我們的要求適當包裝,否則我們可以拒絕收運。有關包裝和外包裝的詳細資訊可向我們諮詢。

8.5 檢查權

出於安全和安保的需要,您應當允許我們對您本人進行安全檢查,對您的行李進行檢查、掃描或者X射線檢查。如果您不在現場,我們也可以檢查您的行李,以便確定您是否帶有或您的行李中是否裝有本條件8.3.1所列物品,或者裝有任何槍支、彈藥,而未按照本條件8.3.2向我們出示。如果您不遵守這一規定,我們將拒絕承運您和您的行李。如果檢查或掃描給您造成損害,或X射線或掃描給您的行李造成損壞,我們將不承擔任何責任,除非該傷害或損壞是由於我們的過失造成的。

8.6 托運作李

8.6.1 我們一旦接收您交付的托運作李,將為您的每一件托運作李出具行李識別標簽。

8.6.2 您應在托運作李的內部和外部均標注您的姓名或其他個人識別標誌。

8.6.3 托運作李將盡可能與您同機運輸,除非是出於安全、安保或運作方面的原因而由其他航班運輸。如果您的托運作李是由後續航班運輸的,將由我們交付與您,除非法律要求您須親自到場辦理海關手續。

8.7 非托運作李

8.7.1 我們將限定帶入客艙行李的最大體積和/或重量。如果我們未作限定,則您帶入航空器客艙的行李必須能夠放置於您的前排座位之下或者航空器客艙上方的封閉式行李架內。如不能以上述方式放置,或由於超重的原因,或出於安全方面的考慮,則應當作為托運作李運輸。

8.7.2 如果您的物品不適宜在航空器貨艙內運輸,例如精緻的樂器,並且不符合本條件8.7.1的規定,您須事先通知我們並得到我們的許可後,方可帶入航空器客艙。此項服務您須單獨付費。

8.8 托運作李的領取與交付

8.8.1 按照本條件8.6.3的規定,您應在目的地點或中途分程地點儘快領取您的托運作李。如果您未在合理的時間內領取,我們將向您收取保管費。如果您的托運作李從到達之日起三個月內無人領取,我們將處置該行李而不再通知您,且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8.8.2 只有行李票和行李識別標簽的持有者才有權領取托運作李。

8.8.3 不能出示行李票和行李識別標簽而要求領取托運作李的人,只有在提供我們認可的證明後,我們方可向該人交付行李。

8.9 小動物

小動物的運輸,須符合下列條件:

8.9.1 您必須保證小動物諸如狗、貓、家鳥或其他寵物被妥當地裝箱,並攜帶有效的健康和接種證明、入境許可以及入境或者過境國家所需的其他證明文件,否則我們不予承運。我們有權決定寵物運輸的方式,並且有許可權制一架飛機運輸寵物的數量。此類運輸必須遵守我們規定的附加條件,詳情可向我們諮詢。

8.9.2 作為行李運輸的小動物及其容器和食物,不計入免費行李額,而應作為逾重行李運輸,您須按適用費率付費。

8.9.3 陪同殘障旅客的嚮導犬,如符合我們的規定,可以免費運輸而不計入免費行李額,有關規定可向我們諮詢。

8.9.4 對於小動物的受傷或損失、患病或死亡,我們不承擔責任,除非我們有過失。

8.9.5 如果小動物沒有入境或經停國家或地區要求的所有必須的出境、入境、健康和其他有效文件,我們將不承擔責任。攜帶該小動物的人必須賠償因所需文件的缺失或不完整給我們造成的任何罰款、費用、損失或負債。

8.9.6 旅客應對寵物可能對其他旅客或機組造成的所有損害或傷害承擔全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