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旅客、行李國際運輸總條件
(2007年12月1日生效)
第一條 定義 | 第二條 適用範圍 | 第三條 客票 | 第四條 票價與稅費 | 第五條 定座 | 第六條 乘機登記與登機 | 第七條 拒絕與限制載運 | 第八條 行李 | 第九條 班期時刻、航班延誤及取消 | 第十條 退票 | 第十一條 航空器上的行為 | 第十二條 附加服務安排 | 第十三條 行政手續 | 第十四條 連續承運人 | 第十五條 損害賠償責任 | 第十六條 異議的提出時限 | 第十七條 其他規定 | 第十八條 生效與修改

第六條 乘機登記與登機

6.1 各機場的乘機登記截止時間並不一致,我們建議您自行了解並遵守各機場的乘機登記截止時間。為了您旅行的順暢,您應預留充足的時間辦理乘機登記手續。如果您未在規定的乘機登記截止時間之前辦理登記手續,我們有權取消您的定座。如果您搭乘的第一個航班是我們的航班,我們或我們的授權代理人將通知您辦理乘機登記的截止時間。對於您旅程中的任意一個後續航班的乘機登記截止時間,您應自行查詢。關於我們航班的乘機登記截止時間,您可以諮詢我們或我們的授權代理人。

6.2 您必須按照辦理乘機登記手續時我們規定的時間在登機口候機。

6.3 如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登機口,我們將取消您的座位。

6.4 對於您不遵守本條規定而產生的任何損失或費用,我們不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