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旅客、行李國內運輸總條件
(2009年5月1日生效)
第一條 定義 | 第二條 適用範圍 | 第三條 客票 | 第四條 票價與稅費 | 第五條 定座與購票 | 第六條 乘機登記與登機 | 第七條 拒絕運輸與限制運輸 | 第八條 行李運輸 | 第九條 班期時刻、航班延誤及取消 | 第十條 航班超售 | 第十一條 退票 | 第十二條 航空器上的行為 | 第十三條 附加服務安排 | 第十四條 行政手續 | 第十五條 連續承運人 | 第十六條 損害賠償責任 | 第十七條 異議的提出時限 | 第十八條 其他規定| 第十九條 生效與修改

第五條 定座與購票

5.1定座與購票方式

您可以通過我們的網站或致電我們的服務熱線,或者在我們的售票處或授權的代理人售票處預訂座位和購買客票。

5.2定座與購票要求

5.2.1我們或者我們的授權代理人將記錄您的航班定座情況。如您提出要求,我們將給您出具書面的定座記錄。

5.2.2您定座後,應在我們規定的購票時限內支付票款。否則,您所預定的座位將會被自動取消。在您定座時,我們或我們授權的代理人將告知您購票時限。

5.2.3某些特種票價含有限制或拒絕更改、取消定座的條件。有關票價的具體使用條件,可向我們查詢。

5.2.4您購票時須憑您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辦理。如果您購買電子客票,購票時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應與您辦理乘機登記手續時使用的相同。

5.3個人資料

您認可提供給我們與您旅行有關的個人資料用於定座、購票及其他相關服務。為此,您同意我們保留和使用您的個人資料,並可將該資料傳送給我們的有關部門、授權代理人、政府部門、其他相關承運人或者上述服務的提供者。對於您提供給我們的個人資料,我們將善加保密。

5.4不保證提供您申請或指定的機上座位

我們將盡力滿足您預先申請機上座位的要求。但是,我們不能保證提供任何指定的座位。出於運作、安全或安保的需要,我們始終保留分配或者重新分配機上座位的權利,即使在您登機之後。

5.5 座位再確認

5.5.1對於已定妥的我們續程或回程航班座位,我們不要求座位再確認。但是,如果其他承運人要求您對續程或回程的座位進行再確認,而您未確認,該承運人有權取消您的續程或者回程航班定座。

5.5.2您需自行了解與您旅行有關的承運人對座位再確認的要求。如需再確認,您應向客票上載明其代碼的承運人辦理座位再確認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