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旅客、行李國內運輸總條件
(2009年5月1日生效)
第一條 定義 | 第二條 適用範圍 | 第三條 客票 | 第四條 票價與稅費 | 第五條 定座與購票 | 第六條 乘機登記與登機 | 第七條 拒絕運輸與限制運輸 | 第八條 行李運輸 | 第九條 班期時刻、航班延誤及取消 | 第十條 航班超售 | 第十一條 退票 | 第十二條 航空器上的行為 | 第十三條 附加服務安排 | 第十四條 行政手續 | 第十五條 連續承運人 | 第十六條 損害賠償責任 | 第十七條 異議的提出時限 | 第十八條 其他規定| 第十九條 生效與修改

第六條 乘機登記與登機

6.1各機場的乘機登記截止時間不同,如您搭乘的是我們的航班,我們將告知您辦理乘機登記手續截止時間。對於您旅行中其他承運人辦理乘機登記手續的截止時間,您需向相關承運人查詢。為了您旅行順暢,建議您預留充足的時間辦理乘機登記手續。

6.2如果您未在規定的乘機登記截止時間之前辦理乘機登記手續,我們有權取消您的定座。

6.3如果您購買的是電子客票,您辦理乘機登記手續時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應與您購票時使用的相同。

6.4您須按照辦理乘機登記手續時我們規定的時間在登機口候機。如您未在規定的時間到達登機口,我們有權取消您的座位。

6.5對於您不遵守本條規定而產生的任何損失或費用,我們不承擔責任。